| 版本 | 序号 | 项目 | 条款 |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条款内容 |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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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生产版 |
17 |
一般项目 |
第十三条 第三款 |
采用计算机(电子化)系统生成、保存记录或者数据的,应当符合本规范附1的要求。 |
企业采用计算机(电子化)系统生成、保存记录或者数据的,是否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1的要求。主要包括:
1.采用电子记录的系统是否满足规定的功能要求;
2.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是否经过验证;
3.系统是否具有保证数据安全性的有效措施,例如定期备份,防止病毒和非法入侵等;
4.系统是否可以确保登录用户的唯一性与可追溯性;
5.电子记录能否实现与纸质记录同等功能;系统生成和保存的数据或者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
6.系统是否建立有效的轨迹自动跟踪系统,能够对登录、编辑、修改、删除以及系统的设置、校准、修改、时间戳变更等操作进行自动跟踪,追溯操作者、操作时间和操作过程。 |
| 实际生产版 |
26 |
一般项目 |
第十七条 第二款 |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保证实验设备仪器正常运行,对实验室使用的试剂、培养基、标准品的配制、使用、报废和有效期实施管理,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完整、准确。 |
1.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是否对设备、仪器和试剂、培养基、标准品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保证检验结果真实、完整、准确;
2.企业是否建立实验室设备、仪器清单;设备、仪器是否设置唯一编号并有明显的状态标识;
3.企业是否按规定对实验室设备、仪器进行校准或者检定、使用、清洁、维护,保证实验室设备仪器正常运行;
4.企业是否对实验室使用的试剂、培养基、标准品等的采购、贮存、配制、标识、使用、报废和有效期等实施有效管理。 |
| 实际生产版 |
39 |
一般项目 |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
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确认、使用、维护保养、清洁等要求,对关键衡器、量具、仪表和仪器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 |
1.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生产设备管理制度;生产设备管理制度是否包括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确认、使用、维护保养、清洁等要求;
2.企业是否制定关键衡器、量具、仪表和仪器检定或者校准计划,是否根据计划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