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105条)

版本序号项目条款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条款内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
委托生产版 14 一般项目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 上市销售的化妆品应当附有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合格标记等形式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1.上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合格标记等形式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上市销售的产品标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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