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10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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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条款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条款内容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
委托生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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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
上市销售的化妆品应当附有出厂
检验
报告或者合格标记等形式的产品质量
检验
合格证明。
1.上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出厂
检验
报告或者合格标记等形式的产品质量
检验
合格证明; 2.上市销售的产品标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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