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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48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5年第41号)


  在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千百黛芦荟胶等48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北京、辽宁、上海、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四川等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5年11月14日

附件:48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蜜声氨基酸海盐清爽泡泡洗发水抽样检验不合格信息表

样品名称蜜声氨基酸海盐清爽泡泡洗发水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广州市柏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秀水村鹤龙五路358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杭州志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店商铺名称:天猫蜜声旗舰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临江科技孵化园3-566
包装规格300ml
标示批号BDK3001BZ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71129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1750631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752
检验机构名称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菌落总数
检验结果260000CFU/ml
规定要求≤1000CFU/ml
备注/

蜜声氨基酸海盐清爽泡泡洗发水的备案信息

产品名称蜜声氨基酸海盐清爽泡泡洗发水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1750631
成分水、月桂酰肌氨酸钠、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甲基椰油酰基牛磺酸钠、丁二醇、香精、月桂基甘醇羧酸钠、PPG-3 辛基醚、聚季铵盐-10、月桂酰精氨酸乙酯盐酸盐、泛醇、EDTA 二钠、柠檬酸、乙基己基甘油、1,2-己二醇、连翘(FORSYTHIA SUSPENSA)果提取物、野葛(PUERARIA LOBATA)根提取物、知母(ANEMARRHENA ASPHODELOIDES)根提取物、海盐、癸基葡糖苷、辛甘醇、山布枯(BAROSMA BETULINA)叶提取物、1,2-戊二醇、甘氨酸、丝氨酸、谷氨酸、天冬氨酸、亮氨酸、丙氨酸、赖氨酸、精氨酸、酪氨酸、苯丙氨酸、脯氨酸、缬氨酸、苏氨酸、异亮氨酸、组氨酸
备案状态
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查看
产品包装平面图查看

广州市柏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广州市柏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752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秀水村鹤龙五路358号
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秀水村鹤龙五路358号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秀水村鹤龙五路560号之一第二、三、四、五、六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063309283N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王永久
生产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肤水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啫喱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发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
发证日期2023年04月19日
发证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至2027年09月29日
状态有效
说明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广州市柏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抽检不合格相关产品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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