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

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使用;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科学研究的发展,调整实行注册管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范围,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数据来源:国家药监局 | 统计发布:李锦聪 | 日期:

总备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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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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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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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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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趋势分析

原料来源分布

化妆品新原料备案数据库

中文名称 备案号 备案人 分类 类型 状态 备案日期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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